关于不作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受托在乙家中照顾乙的婴儿两个月,到期后乙

资格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关于不作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受托在乙家中照顾乙的婴儿两个月,到期后乙一直未归,甲遂离开乙家,不再照看婴儿,致使婴儿饿死的,甲成立不作为犯B.甲经乙承诺而砍掉乙的一节小手指,因乙一直流血,甲慌忙离开现场,事后证明乙患血友病流血不止而死亡的,甲成立不作为犯C.甲邀请乙跳广场舞,因舞曲节奏过快,乙心脏病发作,甲半小时后才将乙送往医院,但乙因错过最佳抢救时机而死亡的,甲成立不作为犯D.甲带八岁的儿子乙去学游泳,乙遇到危险,甲因不喜欢乙而没救助乙,但游泳教练在危急关头将乙救上岸的,甲成立不作为犯

选项 A.甲受托在乙家中照顾乙的婴儿两个月,到期后乙一直未归,甲遂离开乙家,不再照看婴儿,致使婴儿饿死的,甲成立不作为犯
B.甲经乙承诺而砍掉乙的一节小手指,因乙一直流血,甲慌忙离开现场,事后证明乙患血友病流血不止而死亡的,甲成立不作为犯
C.甲邀请乙跳广场舞,因舞曲节奏过快,乙心脏病发作,甲半小时后才将乙送往医院,但乙因错过最佳抢救时机而死亡的,甲成立不作为犯
D.甲带八岁的儿子乙去学游泳,乙遇到危险,甲因不喜欢乙而没救助乙,但游泳教练在危急关头将乙救上岸的,甲成立不作为犯

答案 AD

解析 ①甲受雇照看婴儿,建立起与婴儿的照顾照看的关系,即使是时间已经到期,先前的照顾行为使得甲与婴儿依然处于事实上的照看关系当中,此时行为人完全撒手不管,孩子最后死亡的,甲可以构成不作为犯罪。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②甲对于乙的血流不止有救助义务,但是因乙患有血友病,没有结果回避可能,导致结果发生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本案中甲邀请乙跳广场舞的行为不属于刑法上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没有增加法益。乙心脏病发作是由于风险自陷,甲对此没有救助义务,不成立不作为犯罪。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行为人有救助义务,能够履行不履行,如果因为意志外原因未导致结果发生,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未遂。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807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