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A.怀孕或者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A.怀孕或者
最全题库
2022-08-02
51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A.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B.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D.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选项
A.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B.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
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D.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20t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在监外执行方面,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扩大了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范围、强化了检察监督程序、增加了监外执行决定的撤销情形、变更了监外执行的执行主体。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1996年《刑事诉讼法》也允许暂予监外执行,但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下的罪犯。2012年《刑事诉讼法》只不过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列入监外执行的对象范围。据此,A选项错误。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即决定机关作出监外执行决定后才抄送给检察院由其监督。2012年《刑事诉讼法》建立了事前监督机制。第266条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据此,B选项正确。第267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该条基本内容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均已规定,据此,C、D选项不选。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5848.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贾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若贾某被法院判决
某宾馆与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制衣厂为宾馆加工制作工作服500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协议管辖不正确的是: A.协议管辖适用于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是: A.罗某诉韩某侵权
下列关于侮辱、诽谤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冲入李某家中当着其父母的面将垃圾倒
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有关部门规定在上海暂时停止实施行政法规《国际海
关于行政立法文件的设定权限在上位法未规定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设区的市政府规章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关于滥用职权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是民政局局长明知李某骗取民政补贴
随机试题
GlobalDevelopmentsSociologiststellusthereisalink
A. B. C. D.
世界上第一台自动生化分析仪产生于A.19世纪40年代 B.20世纪60年代
在银团贷款中,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___
三焦是()。A.一个单一的形态器官B.胸腔和腹腔C.经络系统的实质内容之一D.
断路器交接试验及例行试验中,应进行(____)测试,并同时测量分/合闸线圈电流波
关于处方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不可自行购买和使用 B.催眠安定药不属于处方
关于个人存款业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存款人的利息税由存款人主动向税务
2018年5月,某房屋中介公司购置价值3000元的电脑一台,作为固定资产处理,该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二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