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

免费题库2022-08-02  48

问题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选项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答案 ABD

解析 【考点】非法拘禁罪【详解】法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文予以规定的,在量刑的时候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刑法》第238条第1款已经明确规定了,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显然这是一个法定量刑情节,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规定了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构成结果加重犯必须要求刑法就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就“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的情形,刑法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可以认定为是结果加重犯,B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适用第238条第2款的法定刑,必须以行为符合第1款规定的构成要件为前提,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侮辱情节属于基本犯罪行为,依然适用第238条第1款的规定,是法定量刑情节。C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如果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产生伤害或者杀人故意,出现第2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情形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与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因为非法拘禁罪是持续犯,当拘禁行为成立时,犯罪就已经既遂,另行起意伤害或者杀害的,侵害了被害人的另一法益,应当成立新罪,也就是说第2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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