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案监督,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

admin2022-08-02  47

问题 关于立案监督,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B.控告人对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 7 日内申请复议C.对于张某暴力取证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不立案的, 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D.被害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向检察院提出的, 检察院可以受理

选项 A.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B.控告人对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 7 日内申请复议
C.对于张某暴力取证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不立案的, 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D.被害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向检察院提出的, 检察院可以受理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 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176 条规定,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 不予立案通知书》 后 7 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 7 日内作出决定, 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故, A 项错误。 依据《 高检规则》第 184 条第 1 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 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 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 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 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 由侦查部门在 15 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同时告知本院控告检察部门。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 10 日以内申请复议。 故, B 项错误。 依据《 高检规则》 第 561 条规定, 对于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 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故, C 项正确。 依据《 高检规则》 第 553 条第 1 款规定,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 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 由此可知, 检察院是“ 应当” 受理, 而非“ 可以” 受理, 故, D 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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