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
考试题库
2022-08-02
22
问题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傅某当即离开,甲认为警察的处理不公平,朝警察小腿踢一脚后逃走 B、乙夜间入户盗窃时,发现户主戴某是警察,窃得财物后正要离开时被戴某发现。为摆脱抓捕,乙对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轻微伤 C、丙为使其弟逃跑,将前来实施行政拘留的警察打倒在地,其弟顺利逃走 D、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警察检查
选项
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傅某当即离开,甲认为警察的处理不公平,朝警察小腿踢一脚后逃走
B、乙夜间入户盗窃时,发现户主戴某是警察,窃得财物后正要离开时被戴某发现。为摆脱抓捕,乙对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轻微伤
C、丙为使其弟逃跑,将前来实施行政拘留的警察打倒在地,其弟顺利逃走
D、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警察检查
答案
C
解析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选项A错误,甲踢警察时,警察对其和傅某斗殴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因此不属于使用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选项B错误,乙是因为进入戴某家盗窃,被戴某发现而对戴某使用暴力的。此时,戴某并不是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所以,乙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以摆脱的方式逃脱抓捕,暴力强度较小,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不认定为“使用暴力”,不以抢劫罪论处。“乙对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轻微伤”,不能转化为抢劫罪。
选项C正确,按照《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选项D错误,一般情况下,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通常都应当以所实施之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但在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法定刑升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2521.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行为成立抢劫(不考虑前一行为定性)?A.甲基于报复将赵某打成重伤后赵某要
下列关于侮辱、诽谤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冲入李某家中当着其父母的面将垃圾倒
税务局认定甲公司构成外贸出口“真代理、假进销”的违规行为决定追缴其获得的出口退税
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在业内、业外活动中均应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
法官恪守司法廉洁是维护法官职业形象与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和底线。下列行为中违反“确保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
(2020年真题)依照唐宋时期法律的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十恶
(2019年真题)县国土资源局认定甲公司存在非法采砂行为,责令其停产停业,甲公司
(2019年真题)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甲国在其专属经济区采取以下哪个行为是符
(2016年真题)宪法修改是指有权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变更宪法内容的行为。关于宪法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Workingforanewventurecomeswithalotofrisks—thatis,
Therearetwomajorproblemswithmemory—storageandretrieval.【C1】______th
"Wanted"postersaren’tseenmuchthesedaysoutsideofWesternfilms.ButC
Theforestfromwhichmantakeshistimberisthetallestandmostimpressiv
关于内容资源的数据库存储方式,说法错误的是()。A.数据库不能用于存储音频、视
对人力资本的理解正确的是()。A.人力资本具有创造性 B.人力资本具有时效性
氧气充瓶台前宜设置防护墙,其高度应不小于()m。A.3 B.2.5 C.
在我国,()从事期货交易应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A.金融机构 B.国有企业
肾损伤早期手术指征是() A.开放性肾损伤 B.严重肾裂伤 C.肾血管损伤
围婚保健包括A、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后婚姻咨询 B、婚前精神病学、婚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