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免费题库2022-08-02  23

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 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选项

答案 A

解析 A项: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根据规范语句所运用的助动词的不同,规范语句可以被区分命令句和允许句。命令句是指使用了“必须”、“应该”或“禁止”、等这样一些道义助动词的语句。允许句是指使用了“可以”这类道义助动词的语句。该法律规则的表述属于命令句。故A项正确。B项: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该法律规则属于强制性规则,即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故B项错误。C项: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该法律规则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属于确定性规则,故C项错误。D项: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该法律规则并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没有行为态度。故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036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