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

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本题20分)  甲、乙合著一本书交A出版社出版,并告诉该书的责任编辑“我们已经商定所得稿酬按甲得70%、乙得30%的比例分配,个人所得税由各人依法缴纳”。  2008年2月该书出版,每册定价28元,首次印5200册。2008年4月,A出版社根据合同约定,按8%的版税率和4000册的保底销售数及甲、乙商定的比例向两人支付首印版税。在A出版社通知领取首印版税时,甲、乙提出两个要求:一是他们还要付给该书序言作者丙一次性稿酬960元,故要求将该款从甲、乙的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二是甲、乙按出版合同约定要以优惠价购买该书100册,他们希望用版税转付书款1960元,并把这笔书款也从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  2008年10月,该书重印4200册。2008年12月结算版税时,该书的累计销售数为6200册。  问题一:甲和乙的第一个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应如何处理?  问题二:甲和乙的第二个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应如何答复?  问题三:甲、乙分别可获得税前首印版税多少元?  问题四:甲、乙分别应为所获首印版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问题五:2008年年底结算版税时,甲、乙各可得税前版税多少元?  问题六:2008年年底结算版税时,甲、乙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选项

答案

解析 问题一:第一个要求合理。A出版社可向三人分别支付税前报酬,所得税由三人分别自行承担,出版社代扣代缴。
问题二:第二个要求不合理。购书款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实际所得版税转付,但不能从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因为这样会导致纳税基数变小,从而漏缴税金,损害国家利益。
问题三:甲可获得税前首印版税5600元,乙可获得税前首印版税2400元。具体算式如下:
甲乙约定所得稿酬按甲得70%、乙得30%的比例分配,则:
(1)甲可获得税前首印版税:(28×8%×4000-960)×70%=5600(元);
(2)乙可获得税前首印版税:(28×8%×4000-960)×30%=2400(元)。
问题四:甲应为所获首印版税缴纳个人所得税627.20元,乙应为所获首印版税缴纳个人所得税224元。具体算式如下:
(1)若个人稿酬总收入超过4000元(含4000元),扣除20%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
甲的个人稿酬总收入超过4000元,所以甲的首印版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5600×(1-20%)×20%×(1-30%)=5600×11.2%=627.20(元)。
(2)若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元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算,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800)×20%×(1-30%)。
乙的个人稿酬总收入低于4000元,所以乙的首印版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2400-800)×20%×(1-30%)=(2400-800)×14%=224(元)。
问题五:2008年年底结算版税时,甲可得税前版税3449.60元,乙可得税前版税1478.40元。具体算式如下:
A出版社根据合同约定,按8%的版税率和4000册的保底销售数,甲乙约定所得稿酬按甲得70%、乙得30%的比例分配,则:
(1)甲可获税前版税:28×8%×(6200-4000)×70%=3449.60(元);
(2)乙可获税前版税:28×8%×(6200-4000)×30%=1478.40(元)。
问题六:2008年年底结算版税时,甲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6.36元,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6.98元。具体算式如下:
(1)某人因某一种图书出版(或某篇文章发表)而取得的稿酬,无论是一次性获得的还是分几次获得的,都要合并累计在一起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甲的个人稿酬总收入是大于4000元的,此时甲应纳税:
3449.60×(1-20%)×20%×(1-30%)=3449.60×11.2%=386.36(元)。
(2)乙的个人稿酬总收入低于4000元,800的免税额在首印时已扣除,此时乙应纳税:
1478.40×20%×(1-30%)=1478.40×14%=206.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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