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部门拟对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

admin2022-08-02  58

问题 某政府部门拟对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建项目监理工作,现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理。事件1:为了做好项目招标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召集监理工程师收集、学习项目招标有关的法律法规。事件2:在项目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承建单位投标,评标时发现,B承建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承建单位投标报价大于额小于小写金额;F承建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承建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承建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最终确定G承建单位中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实施合同。事件3:项目启动后,进入实施设计阶段,该阶段时间紧、任务繁重,为保证设计人员将精力投入到技术方案设计中,监理抽调资深的监理工程师帮助承建单位编写了项目总进度计划并及时对技术方案中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了审核。【问题1】(2分)针对事件1,请指出应重点学习的国家法律有哪些。【问题2】(8分)针对事件2,判别B、D、F、H四家承建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投标?说明理由。【问题3】(5分)针对事件3中的信息,请回答:(1)监理的做法正确吗?请给出理由。(2)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时,工期依据的是哪份文件?

选项

答案

解析 【问题1】(2分)
重点学习的法律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合同法》
(3)《政府采购法》、
(4)《招投标实施条例》
【问题2】(8分)
B承建单位投标:无效。理由:B单位的情况为低于工程成本
D承建单位投标:有效。理由:属细微偏差
F承建单位投标:无效。理由:属重大偏差且没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件。
H承建单位投标:有效。理由:属细微偏差
【问题3】(5分)
(1)做法错误。监理是独立的第三方不是实施方,不能越俎代庖。
(2)工期依据的是建设方与承建方签订的《实施合同》
【问题1】
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很多,最重要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机除此之外还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等。
【问题2】
这个问题涉及到标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偏差以及偏差的处理。要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来回答。
第25条: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所以,F的投标无效。
第21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鹿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从这一条看,B单位的技标无效。
第19条: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技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从这一点来看,D单位的投标有效。
第26条: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显然,H单位的标书属于这种情况,因此H单位的标书有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241331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