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要求工程的实施期限不得超过20个月,承建单位在投标书内承诺18个月竣工。

admin2022-08-02  34

问题 招标文件要求工程的实施期限不得超过20个月,承建单位在投标书内承诺18个月竣工。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因变更批准顺延工期1个月;综合布线工程露天场地施工中遇到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不可预见外界条件等级的连续降雨,监理工程师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指示该部分的施工停工0.5个月。则判定承建单位提前或延误竣工标准的合同工期应为(  )个月。A.18B.19C.19.5D.20

选项 A.18
B.19
C.19.5
D.20

答案 B

解析 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故本工程初始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因变更批准顺延工期1个月,合同工期为19个月。填筑工程施工虽遇到连续降雨,但是未达到合同约定不可预见外界条件等级,因此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0.5个月的工期不能顺延。故本题答案应为19个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241309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