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教师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第二天上课检查作业时,教师发现一个学生未完成,他气愤至

练习题库2022-08-02  62

问题 某教师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第二天上课检查作业时,教师发现一个学生未完成,他气愤至极,要求该生抄写10遍。到第三天,该生还是未完成作业,教师更是大发雷霆,当众令该生抄写100遍作为惩罚。问题:请结合有关教育法规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

解析 这位教师的做法是不对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这位教师的行为实属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曾多次发出通知,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在又通过立法,把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规定为教职员工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2)根据我国《教师法》规定,学校应批评教育该教师改正当前的不得当行为。教育仍不改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学校、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91104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