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上市

免费题库2022-08-02  64

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以及之后质押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质押股份情况、质押融资款项的最终用途及资金偿还安排B.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C.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D.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E.已经按照规定履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选项 A.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以及之后质押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质押股份情况、质押融资款项的最终用途及资金偿还安排
B.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C.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D.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E.已经按照规定履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8.2.3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以及之后质押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质押股份情况、质押融资款项的最终用途及资金偿还安排。
BCDE四项,第8.3.2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下列重大诉讼、仲裁:①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③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生产经营或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诉讼、仲裁;④本所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达到前款标准的,适用前款规定。已经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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