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业务细则》,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考试题库2022-08-02  54

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业务细则》,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注册,分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公司应当在______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______个月内发行完毕。(   )A.3;6B.3;12C.6;12D.6;24E.12;24

选项 A.3;6
B.3;12
C.6;12
D.6;24
E.12;24

答案 D

解析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业务细则》第18条规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注册,分次发行,不同次发行的优先股除票面股息率条款外,其他条款应当相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次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次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次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本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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