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投资者不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是(  )。A.

admin2022-08-02  52

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投资者不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是(  )。A.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B.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2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D.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选项 A.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B.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2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D.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答案 C

解析 ABD三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6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C项,第6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83561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