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应当履行的职责,下列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 Ⅰ.上市

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关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应当履行的职责,下列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Ⅰ.上市委对发行人提出异议的上交所不予受理、终止审核决定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Ⅱ.上市委委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Ⅲ.上市委委员因回避、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前通知上交所;上交所可根据情况对参会委员或会议安排等做相应调整Ⅳ.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近两年内担任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保荐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回避Ⅴ.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行业竞争关系,或者与发行人或保荐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A.Ⅰ、ⅣB.Ⅰ、Ⅱ、ⅤC.Ⅳ、ⅤD.Ⅰ、Ⅱ、ⅣE.Ⅰ、Ⅱ、Ⅲ、Ⅴ

选项 A.Ⅰ、Ⅳ
B.Ⅰ、Ⅱ、Ⅴ
C.Ⅳ、Ⅴ
D.Ⅰ、Ⅱ、Ⅳ
E.Ⅰ、Ⅱ、Ⅲ、Ⅴ

答案 A

解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上证发〔2019〕19号)具体分析如下:
Ⅰ项,第12条规定,上市委履行以下职责:①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以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就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初步审核意见,提出审议意见;②对发行人提出异议的本所不予受理、终止审核决定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③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及相关部门提交咨询的事项进行讨论,提出咨询意见;④对上市委年度工作进行讨论、研究;⑤本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Ⅱ、Ⅲ两项,第14条规定,上市委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上市委委员因回避、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前通知上市委秘书处。本所可根据情况对参会委员或会议安排等做相应调整。
Ⅳ、Ⅴ两项,第15条规定,上市委委员审议股票发行上市事宜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①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近两年内担任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保荐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上市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与发行人或者保荐人存在股权关系,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③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上市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近两年内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④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行业竞争关系,或者与发行人或保荐人有利害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⑤上市委会议召开前,与发行人、保荐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⑥本所认定的可能产生利害冲突或者上市委委员认为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其中①项属于绝对回避事项,②~⑥属于相对回避事项,在满足所规定的情形的同时还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即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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