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各业务中,关于聘请财务顾问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

admin2022-08-02  46

问题 以下各业务中,关于聘请财务顾问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Ⅱ.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Ⅲ.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应当另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意见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过程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等提出专业意见Ⅴ.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取得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8%,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该投资者无需聘请财务顾问A.Ⅰ、ⅢB.Ⅲ、ⅣC.Ⅱ、ⅤD.Ⅰ、Ⅱ、Ⅳ、ⅤE.Ⅱ、Ⅲ、Ⅳ、Ⅴ

选项 A.Ⅰ、Ⅲ
B.Ⅲ、Ⅳ
C.Ⅱ、Ⅴ
D.Ⅰ、Ⅱ、Ⅳ、Ⅴ
E.Ⅱ、Ⅲ、Ⅳ、Ⅴ

答案 D

解析 Ⅰ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49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后,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实施。向特定对象购买的相关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对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在相关资产过户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就过户情况作出公告,公告中应当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Ⅱ、Ⅲ两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1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Ⅳ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32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Ⅴ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47条规定,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而第2章第16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包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还应当披露本办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的内容。此处未要求聘请财务顾问。
第17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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