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

admin2022-08-02  105

问题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①.监管谈话,重点关注②.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③.没收违法所得④.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A.①③④B.①②④C.③④D.①③

选项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③④
D.①③

答案 B

解析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对保荐机构及其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谴责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72426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