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这属于学生

资格题库2022-08-02  50

问题 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这属于学生享有的( )。A.人格尊严权B.名誉权C.荣誉权D.隐私权

选项 A.人格尊严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答案 D

解析 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得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得外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结合题干可知答案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13450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