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要点】
1.请简要阐述针对婚姻暴力的理论解释:
心理学的观点:侧重从个人因素来探讨,认为施暴者个人的认知、行为和情感方面的缺陷导致了暴力行为,如自卑、不会表达思想和情绪、害怕与人建立亲密关系、多疑等。案例中的丈夫施暴的个人因素主要是赌博、酗酒后丧失理智所为。
社会学习理论:从个人与家庭等微观系统分析暴力产生的原因。认为暴力是一个社会性习得行为,是通过直接体验或者观察而学到的,以此来解释男人是如何在童年时代的经验中,以及在社会化过程中学习到暴力行为的。本案中阿芬的丈夫幼年遭遇父亲的家庭暴力,因而习得了应对压力的暴力方式。根据此理论,既然暴力是习得的,那么干预中也可以通过再学习改正施暴行为。
社会性别理论: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男性对女性行使的权力,是父权文化的产物。社会文化把家庭暴力当成是“家务事”或者“私事”,并且将妇女受虐归为“个人”原因。现有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制裁缺少细致的规定,因此依靠法律制裁的力度不够。因此,在“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文化中,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得到某种程度的掩饰。这些社会文化因素促使妇女变成“习得无助”,而沮丧和无助感使得她们在暴力面前越来越难采取行动,只能留在受暴的婚姻中。案例中的阿芬即是如此,为了保全家庭和女儿的成长,宁可自己受委屈。
2.针对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社会工作者的干预原则:
①关注受害妇女的生命安全。
②接受受害妇女描述的问题而不是责怪受害者。
③尊重受害妇女的人格独立,提升她们的自信心。
④与受害妇女建立信任、真诚的专业关系。
根据以上原则,采取如下策略:
①为受暴妇女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对阿芬进行个案辅导,调整认知、疏导情绪、
修正行为,引导其重新认识暴力行为,干预反抗压迫。
②建立受暴妇女支持小组。在社区将有类似遭遇的妇女组成小组,进行团体辅导,建立相互支持。引导小组成员发展出自己主动参与反暴工作和唤醒社会的理解和关注。
③建立对施暴人的干预机制,不仅从法律上更是从思想认识上使其认识到如何尊重妇女,制止其暴力行为。
④开展针对妇女暴力的综合干预行动,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从公检法、城市、农村、医院、妇联等领域进行研究、行动、倡导立法等形式综合干预,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建立为受害者服务的专业机构。
⑤促进相关立法及法律完善。向有关机构及其领导者、决策者进行倡导、宣传、培训;开展国际合作、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建立和完善对受暴妇女的社会救助机制;向大众进行重视妇女人权的宣传和教育;倡导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提示】此题考点涉及对婚姻暴力原因的理论解释、干预原则和干预策略。此题的知识点包括需要考生记忆的部分和自主发挥的部分。记忆的部分是教材中关于婚姻暴力原因的理论解释、干预原则和干预策略,因此,提请考生注意的是,对教材的重要知识点必须阅读记忆;记忆的知识是教材针对一般婚姻暴力而言的,但是,考题给出的却是具体的案例,需要你结合案例的具体信息以教材内容为框架做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