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股东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admin2022-08-02  21

问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股东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C.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D.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E.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选项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C.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D.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解散公司诉讼。(1)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经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选项A、C、D正确。(2)选项B、E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86607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