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姐住浙江省杭州市A区,起诉天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犯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

练习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刘小姐住浙江省杭州市A区,起诉天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犯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的住所地、网络服务器及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均在山东省德州市B区。关于本案的具体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管辖法院为B区法院B.本案管辖法院为杭州互联网法院C.如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审法院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D.如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审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选项 A.本案管辖法院为B区法院
B.本案管辖法院为杭州互联网法院
C.如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审法院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D.如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审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 BD

解析 考查互联网法院的二审管辖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解释》第24、25条,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又根据《互联网法院规定》第2条,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下去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5)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本案系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属于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纠纷。因被侵权人刘小姐的住所地为杭州市,故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B项正确。根据《互联网法院规定》第4条第3款,当事人对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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