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甲市乙县税务局对 Q 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笔账

题库2022-08-02  64

问题 2021 年 7 月,甲市乙县税务局对 Q 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笔账务处理异常。乙县税务局认为,该公司购进的某批布料的进项税额 276000 元不应抵扣。于是决定:依法追缴 Q 公司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加收相应的滞纳金,并根据 Q 公司少缴增值税税款的 50%,处以罚款 138000 元。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乙县税务局对Q公司处以罚款138000元,Q公司可以申请听证B.Q公司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C.若符合听证条件,乙县税务局应当在收到Q公司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Q公司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D.若Q公司申请了行政复议,而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可以作出变更决定E.若Q公司对乙县税务局的处罚决定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乙县税务局可以书面通知Q公司的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选项 A.乙县税务局对Q公司处以罚款138000元,Q公司可以申请听证
B.Q公司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C.若符合听证条件,乙县税务局应当在收到Q公司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Q公司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D.若Q公司申请了行政复议,而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可以作出变更决定
E.若Q公司对乙县税务局的处罚决定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乙县税务局可以书面通知Q公司的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适用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案件:①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③较大数额的罚款: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2)选项B: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之日起“5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3)选项C:符合听证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4)选项D: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①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5)选项E: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才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①书面
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②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表1】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表2】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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