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代为购买手机芯片,乙在考察之后决定从六星公司购进。在与六星公司洽谈过

admin2022-08-02  53

问题 甲公司委托乙代为购买手机芯片,乙在考察之后决定从六星公司购进。在与六星公司洽谈过程中,乙发现六星公司生产的手机屏幕也不错,遂与其签订了购买手机芯片和屏幕的合同。事后,六星公司催促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称,仅委托乙购买手机芯片但未委托其购买手机屏幕,拒绝支付屏幕的货款。本案中,下列关于乙与六星公司所签购买屏幕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效力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合同效力待定B.该合同可撤销C.该合同有效D.该合同无效E.该合同成立

选项 A.该合同效力待定
B.该合同可撤销
C.该合同有效
D.该合同无效
E.该合同成立

答案 DE

解析 (1)乙代理甲公司与六星公司签订的手机屏幕买卖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已成立;因乙对购买手机屏幕没有代理权,故该合同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2)该合同有效或者无效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意思。本题中,甲公司予以拒绝,故合同的效力确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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