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公司因年年亏损,资不抵债,被债权人黑土公司申请破产,但白云公司的控股股东蓝天

资格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白云公司因年年亏损,资不抵债,被债权人黑土公司申请破产,但白云公司的控股股东蓝天公司认为公司很有潜力,反对破产。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白云公司住所地法院B.黑土公司住所地法院C.白云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蓝天公司住所地法院D.黑土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蓝天公司住所地法院

选项 A.白云公司住所地法院
B.黑土公司住所地法院
C.白云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蓝天公司住所地法院
D.黑土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蓝天公司住所地法院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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