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甲市乙县丙公司以过期原料生产保健食品出售。乙县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没收其

题库2022-08-02  51

问题 某省甲市乙县丙公司以过期原料生产保健食品出售。乙县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没收其保健食品,并处罚款 15 万元。丙公司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决定维持处罚决定。丙公司起诉到乙县法院。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的审查对象、证人作证和审理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县法院审理此案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B.若丙公司在此案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C.县法院应当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一并审查,丙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也是本案的诉讼审查对象D.县法院审理此案可以参照规章E.县法院应当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为依据进行审理,同时可以参照行政法规、规章

选项 A.县法院审理此案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B.若丙公司在此案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C.县法院应当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一并审查,丙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也是本案的诉讼审查对象
D.县法院审理此案可以参照规章
E.县法院应当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为依据进行审理,同时可以参照行政法规、规章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和审理依据。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所以选项 B 错误。对处罚决定中的“罚款”部分,县法院在审理时应对其合法性和适当性一并审查,但对处罚决定中的“没收保健食品”部分,县法院在审理时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适当性。另外,县法院对丙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不予审查。所以选项 C 错误。保健食品首先属于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受《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而不应受《药品管理法》的调整。另外,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参照规章,而非参照行政法规。所以选项 E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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