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

最全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2018年真题)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限制。某日,甲超越权限代表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对甲超越权限并不知情。根据《民法典》规定,该合同的效力应为( )。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

选项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题目中,甲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超越授权签订合
\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公司。因此合同有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52097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