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3月 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 80%

免费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2016 年 3月 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 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 5年后再向乙交付。 2016年 3月 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 2016年 5月 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 5000元,租期 3年。2016 年 10月 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 100万元,贷款期限 1年。 10月 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017 年 8月 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2017 年 10月 10日,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若戊提起诉讼,则下列诉讼请求中,能获得法院支持的有( )。A. 请求丙搬离房屋B. 请求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C. 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D. 请求解除戊与乙之间房屋买卖合同E. 请求乙交付房屋

选项 A. 请求丙搬离房屋
B. 请求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C. 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 请求解除戊与乙之间房屋买卖合同
E. 请求乙交付房屋

答案 CD

解析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合同有效,受让人戊可以请求乙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52005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