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9年10月1日,甲公司

admin2022-08-02  56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9年10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大型设备,合同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分5年,每年3月31日收取。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60万元,并于当日收到增值税额。假定该大型设备不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时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不含增值税),假设实际利率为6%。设备成本为1500万元。甲公司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实现时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确认长期应收款2000万元B.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C.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400万元D.确认递延收益740万元

选项 A.确认长期应收款2000万元
B.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C.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400万元
D.确认递延收益740万元

答案 A

解析 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本题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收款  2000
  银行存款  2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400(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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