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甲化妆品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自行核算的销售(营业)收

考试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位于市区的甲化妆品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自行核算的销售(营业)收入为9000万元,销售(营业)成本4000万元,税金及附加600万元,期间费用4000万元,其他支出合计400万元,甲企业自行计算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均为0。2021年5月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对其纳税情况进行咨询时发现如下情况:(1)2月18日甲企业受赠一台新的生产设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投入使用,相关合同单据证明其市场价620万元(含增值税),甲企业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并将其价值在当年一次性列入成本费用扣除。(2)漏记一笔销售高档化妆品不含税收入500万元,成本已核算,但是未缴纳相关税费。(3)管理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78万元。(4)销售费用中包含广宣费1500万元。(5)成本、费用中含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职工福利费1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万元。(6)财务费用中含2020年1月1日向某工业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1000万元所支付的全年借款利息10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7%)。(其他相关资料: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生产设备残值率为5%,折旧年限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算;存在上年超支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2.7万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企业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合计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A.0B.31.2C.30.5D.106.2

选项 A.0
B.31.2
C.30.5
D.106.2

答案 B

解析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78×60%=46.8(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9000+500)×5‰=47.5(万元),甲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8-46.8=31.2(万元)
广宣费扣除限额=(9000+500)×30%=2850(万元)>150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甲企业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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