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8至2020年开发M地块的房地产项目

admin2022-08-02  67

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8至2020年开发M地块的房地产项目,可售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2020年6月竣工验收并开始销售,截止2021年4月已销售72000平方米,剩余可售建筑面积用于出租。该项目土地成本20000万元,开发成本15000万元,开发费用10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782万元。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对M地块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万元。(A.35432 B.41732 C.39282 D.40157

选项 A.35432
B.41732
C.39282
D.40157

答案 B

解析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题目已知条件给出比例为 10% )。 销 售 比 例=72000/80000×100%=90%。该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20000×90%+15000×90%+(20000+15000) ×90%×10%+782+(20000+15000)×90%×20%=41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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