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

资格题库2022-08-02  47

问题 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用于生产饼干对外销售,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当月已被生产领用;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优质费共585元。 (3)销售熟食制品给某连锁超市,取得不含税价款25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运送货物,代垫运费500元,取得该货运公司开具给超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其转交给该超市。 (4)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公司支付运费3000元,根据事先约定,乙公司负担其中900元,运输企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甲公司,甲公司另开普通发票向乙公司收取该运费。 (5)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另支付运费600元,已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购进自用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支付运费1000元,已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生产的饼干(已按10%抵扣进项税)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其耗费的免税农产品账面成本3000元(含应分摊的运费成本1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为( )元。(不考虑进项税转出金额)A.67850.00B.68606.00C.68650.00D.68252.67

选项 A.67850.00
B.68606.00
C.68650.00
D.68252.67

答案 A

解析 业务(1)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收购花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000×10%=5000(元)
业务(5)购进检测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00×13%=39000(元)
业务(6)购进自用货运卡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80000×13%=23400(元)
甲公司当月支付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50元。【提示:该数据为问题(1)的结果】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5000+39000+23400+450=67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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