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2 月 1 日,某企业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经批准免税进口一批货物,

admin2022-08-02  49

问题 2019 年 12 月 1 日,某企业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经批准免税进口一批货物,12 月 8 日该货物报关入境;后来该企业因经营范围改变,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经海关批准转让该货物,2 月 20 日海关接受了企业再次填写的报关单,当日办理相关补税手续。该批货物补征关税时适用的关税税率为( )。A.2019年12月1日的税率B.2019年12月8日的税率C.2020年2月12日的税率D.2020年2月20日的税率

选项 A.2019年12月1日的税率
B.2019年12月8日的税率
C.2020年2月12日的税率
D.2020年2月20日的税率

答案 D

解析 已申报进境并且放行的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移作他用需予补税的,应按照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因此,该批货物补征关税时适用的关税税率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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