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1 月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

考试题库2022-08-02  62

问题 某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1 月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20000 万元,取得省级财政票据,该土地用于开发商业项目。该项目可供销售总建筑面积 5000平方米。2021 年 10 月销售 1000 平方米,取得含税销售收入 15000 万元。该项目未发生自用或出租事项。预计该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可全部售罄。已知,契税适用税率 3%。1.计算 2020 年 1 月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合计数。2.计算 2021 年 10 月该项目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说明发票开具的具体要求。3.该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说明理由。4.该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该项目还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选项

答案

解析 1.契税应纳税额=20000×3%=600(万元)
印花税应纳税额=20000×0.5‰=10(万元)
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合计数=600+10=610(万元)。
2.2021 年 10 月该项目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1000÷5000×20000)÷(1+9%)×9%=908.26(万元)。
发票开具的具体要求: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该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该项目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
4.该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该项目还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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