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居民企业A公司控股了甲国一家B公司,持股比例为50%,B持有乙国C公司30

考试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中国一居民企业A公司控股了甲国一家B公司,持股比例为50%,B持有乙国C公司30%股份。2021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居民企业A公司↓50%甲国B公司↓30%乙国C公司B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来自C公司的投资收益为300万元,按10%缴纳C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额为30万元,当年在所在国按该国境外税收抵免规定计算后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210万元,税后利润为760万元,全部分配;假设A公司申报的境内外所得总额为16000万元(已考虑所有调整因素),其中取得境外B公司股息所得为380万元,已还原向境外直接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38万元,A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1)A公司来自C公司的分配所得,是否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请说明理由。(2)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是否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请说明理由。(3)计算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4)计算该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 (1)

不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因为A公司持有C公司的股权比例50%×30%=15%,低于20%。
(2)

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因为A公司对B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50%,超过20%。
间接抵免条件: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20%以上(含)。关于持股比例的计算:“并联”相加,“串联”相乘。
(3)

间接抵免负担税额的计算:
本层企业B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A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210+30)+符合本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0)×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380÷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760=(210+30+0)×(380÷760)=120(万元)。即A公司就从B公司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为120万元。
间接抵免条件: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20%以上(含)。关于持股比例的计算:“并联”相加,“串联”相乘。
B公司当年税后利润760=税前利润1000-实际缴纳所在国税额210-缴纳预提所得税额30
(4)

抵免限额=(股息所得380万元+间接负担120万元)×25%=125(万元)
甲国全部抵免税额=直接缴纳38万元+间接负担120万元=158(万元)
甲国:抵免限额=125万元,可抵免境外税额158万元,当年可实际抵免税额125万元。
该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境内外应纳所得税总额-当年可实际抵免境外税额=16000×25%-125=3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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