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

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2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50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运费10万元,当月全部领用用于生产卷烟; (2)3日领用自产烟丝一批,生产A牌卷烟600标准箱; (3)5日从国外进口B牌卷烟400标准箱,支付境外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60万元、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 (4)16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35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25日销售进口B牌卷烟38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20万元; (5)27日购进包装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 (6)30日盘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15万元(含运输费用1万元)霉烂变质。 提示信息:①卷烟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的(含70元,不含增值税)为56%,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②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250标准条)150元;③卷烟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④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3)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 (5)直接销售和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购进包装材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7)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8)企业4月份国内销售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9)企业4月份国内销售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500×(1+10%)×(1+20%)×10%+10×9%=66.90(万元)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260+10+5)×20%=275×20% =55(万元)
(3)每标准条价格
=(275+55+150×400÷10000)÷(1-36%)÷(250×400)=0.00525(万元)
=52.5(元)<70(元/标准条)
计算消费税的时候不知道是甲类还是乙类应该先进行试算,试算的时候是按照乙类卷烟36%的税率进行计算的,看计算出来的单条金额是否大于70元;如果大于等于70元需要重新按照甲类卷烟进行计算,如果小于70元,则按照乙类卷烟进行计算。
适用税率36% 组成计税价格=(275+55+150×400÷10000)÷(1-36%)=525(万元)
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525×36%+150×400÷10000=195(万元)
(4)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525×13%=68.25(万元)
(5)直接销售和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10)×1.35×13%+720×13%=148.01(万元)
(6)购进包装材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万元)
(7)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5-1)×13%+1×9%=1.91(万元)
(8)企业4月份国内销售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148.01-(66.90+68.25+1.3-1.91)=13.47(万元)
(9)A卷烟单价=13500÷250=54(元),适用税率36%
企业4月份国内销售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300+10)×1.35×36%+(300+10)×0.015=155.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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