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20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假如该

最全题库2022-08-02  25

问题 某企业2020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假如该企业自2010年起在A、B两国设立分支机构,其2020年应税所得为:A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A国税率20%;B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B国税率40%;假设其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80万(400×20%)和40万(100×40%)企业所得税。要求: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境外所得在我国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500+400+100)×25%=250万元;
  (2)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分国不分项):
  A国扣除限额=250×[400÷(500+400+100)]=100(万元);
  B国扣除限额=250×[100÷(500+400+100)]=25(万元);
  在A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8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可全额扣除;
  在B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40万元,高于扣除限额,当年只能扣除25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15万元当年不能扣除,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3)该企业2020年度境外所得在我国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100-80)+(25-2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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