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

练习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2013年真题)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额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B.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C.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选项 A.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额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B.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C.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答案 A

解析 根据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依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本题中,由于是乙的过失造成质押汽车损坏,因此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甲也可以要求抵销。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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