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

admin2022-08-02  43

问题 202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欠其股东甲公司10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欠缴出资100万元。2021年7月4日,甲公司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各自的债务,管理人提出异议。 (2)2020年12月1日,A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挖掘机5台,总金额200万元,约定分两期付款,第二期付款日为2021年12月1日;在A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乙公司保留挖掘机的所有权。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之时,A公司已经收到5台挖掘机并投入使用,A公司已经支付价款160万元。 2021年7月6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挖掘机买卖合同并通知乙公司,乙公司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剩余40万元挖掘机价款,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乙公司遂要求取回挖掘机。 (3)2020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21年5月4日,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卖给不知情的丁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还该机床,遭丁公司拒绝。 (4)2020年4月1日,A公司向戊银行借款300万元,期限1年。2020年12月3日,A公司提前偿还该借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对甲公司提出的债务抵销提出异议,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是否有权以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支付A公司所欠乙公司剩余40万元挖掘机价款?在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是否有权取回挖掘机?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如果丁公司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丙公司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能否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对于A公司提前偿还戊银行借款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的股东主张以该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债务人的管理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①管理人无权以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支付剩余价款。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②乙公司无权取回挖掘机。根据规定,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
(3)①丁公司有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根据规定,丁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丙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该机床的所有权,丁公司有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②丙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原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4)管理人无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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