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

admin2022-08-02  17

问题 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7日内一次性付款,如欲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B.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C.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D.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选项 A.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B.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C.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D.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答案 C

解析 (1)李某8月1日的传真中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该传真属于“新要约”,原要约已经失效;(2)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属于“新要约”,而非对原要约的承诺,因为原要约早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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