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筷子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 12月销售自产工艺筷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

免费题库2022-08-02  29

问题 甲筷子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 12月销售自产工艺筷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 18万元,销售自产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 12万元,逾期不予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 0.226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5%。计算甲筷子厂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8+12+0.226÷(1+13%)]×5%B.[12+0.226÷(1+13%)]×5%C.12×5%D.[18+0.226÷(1+13%)]×5%

选项 A.[18+12+0.226÷(1+13%)]×5%
B.[12+0.226÷(1+13%)]×5%
C.12×5%
D.[18+0.226÷(1+13%)]×5%

答案 B

解析 ( 1)工艺筷不属于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非酒类产品,其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未退”时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 3)甲筷子厂当月上述业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18+12+0.226÷ 1.1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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