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 M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 B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

admin2022-08-02  24

问题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 M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 B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 20000元,支付加工费 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 13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 B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 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  )元。A.31000B.30000C.31300D.32300

选项 A.31000
B.30000
C.31300
D.32300

答案 B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所以 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 =20000+10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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