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A股份

练习题库2022-08-02  20

问题 2017年6月,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甲、乙以货币方式出资,分别出资人民币300万元,丙以一项估计40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A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2017年11月1日,该公司将其闲置的房屋出租给B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中规定“租金10万元”,漏写了“每月”两字,双方签字、盖章。2017年12月1日,该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房租时,其以租金4000是全年为由拒绝支付。因与其他股东意见不合,甲打算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A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如果发现丙出资的专利权实际价值为300万元,明显低于400万元,则:A、丙应补足其差额B、此时不需要做处理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甲乙不承担责任

选项 A、丙应补足其差额
B、此时不需要做处理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不承担责任

答案 AC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见教材第5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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